辐射防护是人类在发展利用核辐射、放射性物质、核武器及核能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早在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后不久,人们就认识到了X射线对人体的损伤作用,随后在1898年居里发现镭后不久,也发现了γ射线对人体的损伤作用。这些发现引起了人们对核辐射危害的重视,人们开始采取各种防护措施。随着加速器、反应堆、核武器、核电站及放射性核素的发展和日趋广泛的应用,产生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质和废弃物,构成了潜在的危害。特别是1945年,美国向日本投放了两颗原子弹,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环境污染。核科学与技术的发展面临一系列棘手的问题:辐射防护标准的制定、各种放射性核素的更大容许浓度或摄入量限值、辐射屏蔽、反应堆与核电站的安全、环境污染、辐射的生物效应等。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促进了辐射防护领域的发展,也促进了放射生物学、放射医学、放射化学、放射生态学等边缘学科的产生和发展。
辐射防护现已成为原子能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它是研究辐射现象进而使人类免受或少受辐射危害的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辐射防护涉及原子核物理、放射化学、放射医学、放射生物学、放射生态学、辐射剂量学、核电子学等学科。辐射防护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更优化,个人剂量限值。辐射防护的基本内容包括:制定辐射防护标准和监测方法,进行辐射防护监测并对其评价,研究辐射防护方法和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实施有效的辐射防护管理和医学监护。辐射防护的基本目的是:防止有害的确定性效应,并限制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概率,使之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辐射防护的基本任务是:保护环境,保障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他们的后代,促进原子能事业的健康发展。